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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报到证办理流程

时间:2012-12-06 13:20 阅读:

 一 、河南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一)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需要材料

    1、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有具体接收单位的,须携带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3、没有接收单位的,可申请回生源所在地就业,到非生源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4、直接到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的毕业生,须携带接收单位盖章同意的协议书或接收函,进省直事业单位的,携带河南省人事厅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二)毕业生二次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需要材料

    1、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已经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3、已签订过就业协议的,需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的证明;

    4、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请参照(一)的34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生个人申请;

    3、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

    4、单位证明;

    5、提供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毕业生改派需在择业期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续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或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参照豫人才(200611号文件〕。

     联系电话:037165795070  网址:http://www.hnbys.gov.cn  邮箱:hnbys2301@126.com

     二、省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中可能出现的几个问题

     1、对口招生毕业生。此类毕业生(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须持当年入学时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2、定向、委培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根据国家规定,应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不办理改派手续。

    3、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4、非国家计划毕业生。凡入学没有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的员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超过择业期(2年)的, 河南省就业办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有关就业手续到相关的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0371-65795070(传真)   档案查询:0371-65795990     网址:http://www.hnbys.gov.cn

     三、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须知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落过户的,携带落户后的户口本原件)

    3、签发到河南省的《报到证》原件

    4、有具体接收单位的,还需携带经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协议书;没有接收单位的,可申请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直接到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的毕业生,需携带接收单位盖章同意的协议书办理报到手续(进省直事业单位的,携带河南省人事厅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5、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还需携带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生所在院校招生办或档案馆查找,或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查找)

    6、在外省参加高考的河南籍毕业生,需携带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高考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7、在省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院校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的专升本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