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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县2017年校园招聘

时间:2017-12-22 14:14 阅读:

新疆莎车县2018年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国语教学,全面落实2018年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要求,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员工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国语团队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3000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年11月20日----2018年8月1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

生;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到中专毕业生。

2、内高班考入各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3000个

第一类:幼儿园教师900人

第二类:小学教师1000人

第三类:初中教师800人

第四类:高中教师300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学历及专业:

(1)初中、高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族考生汉考(MHK)等级水平四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汉语文、汉语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内高班考上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普通话标准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

4、教团队格要求:

考生须具备教团队格证书或教团队格认定条件。应届生或无教团队格证的历届生须在2018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团队格证。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民考汉毕业生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以现场招聘会为主,同时在招聘网站、报纸等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宣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由莎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招聘宣传

在招聘地点举办专题招聘宣讲会,向当地师生介绍莎车县基本情况、教师招聘政策等相关情况。

2、报名

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可采取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

现场招聘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2)普通话证;(3)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教团队格证(应届生于毕业后提供);(5)《莎车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准予参加试讲。

4、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试讲,试讲(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为即报即试,原则上一周一试。

5、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合格人员列入复审人选,主要对其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政审、体检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6、公示

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公示情况,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莎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工资与正式人员待遇一样),见习期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莎车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书》,享受本县同等条件下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工资由县财政承担。

8、入编

已经签约教师,鼓励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择优考入编制内,未参加、未考取考取特岗教师的由县财政聘用并实行同工同酬,同样待遇。

9、报到上班时间

分春季秋季两批进行:

政审、体检合格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历届生:2018年3月1日上班,2月20-2月28日岗前培训,签约人员2018年2月20日报到。应届生:2018年9月1日上班,8月15-8月30日岗前培训,签约人员2018年8月15日报到。

五、薪酬待遇

(一)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等保险社会保障政策、退休政策、住房政策。

(二)中专(幼师)、大专、大学本科、研究生均比照在编教师同等水平条件核定同工同酬,月工资总额含五险一金,分别在7000-9000元/月核算。年终按照考核情况还发放一次性绩效工资4000-8000元。

(三)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四)报到时,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或县保障性住房,每个房间均配备床、被褥、热水器、电视、衣柜、饮水机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

(三)鼓励受聘教师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莎车县编制内教师岗位。

(四)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到地点:莎车县教育局。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莎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海洋           李文杰

联系电话:17703590701     18234129841

咨询电话:0998-8522581(人社局)  0998-8516339(教育局)